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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不起,我想我是一隻批著狼皮的羊。

我一直都生活在狼群之中,這一群狼的名字叫作菁英、開拓者、知識份子

而我只是一隻不知道哪裡來的,毛色混雜的羊。

我是屬於緩慢、溫吞、不太會表現自我的這種人,我所處的生活環境,以外向、積極、自我表現為美。所以一直以來都無法適應,尤其是在準備要畢業的這個時候。

雖然說"不能包容我的是別人的世界"我覺得這是個很棒的想法,但是當我回過神來,不得不面對"別人的世界"時,自己隨身攜帶的那小小世界便變得易碎而脆弱。

畢竟我們的肉體、賴以為生的手段,在在都存在、受限於"別人的世界","自己的世界"似乎只剩下靈魂、想法、跟觀念,但是"別人的世界"要求同一性、容易理解,於是"別人的世界"(也就是我們物理上所存在的世界),多肉體而少靈魂,多具象而少抽象。

慣於訴諸靈魂、觀念、想法差異於這個物裡世界的我們,不論怎麼解釋,在外人看起來,也不過是自我逃避的藉口而已。

就連自己站在物裡世界中用物裡的眼光看著自己的時候,也覺得自己非常的懦弱膽小

我現在也還在迷網,如何保持著大部分的自己,在這危險的世界批著狼皮活下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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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蠻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